枫叶创客空间孵化项目毕业制度
为规范枫叶创客空间在孵企业或项目的管理,统一毕业标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枫叶创客空间内在孵企业或项目。
一、毕业条件
1.以孵化项目组建公司或者以孵化项目作价入股与他人合作组建公司的;
2.通过技术转移由他人实施的;
3.孵化时间在一年以上,且每次评估考核合格的,无不良记录的;
4.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5.企业运作良好,管理规范,形成一支稳定高效的管理队伍,一支稳定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队伍;
6.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
满足以上条件中任意2条的,准予毕业。
二、毕业的认定及毕业手续办理
1.枫叶创客空间根据在孵企业签订的孵化合同内容和期限来决定孵化企业的孵化期限,并根据毕业条件认定企业是否达到毕业。
2.在孵企业毕业时应向创客空间提供以下材料:
(1)孵化毕业申请书;
(2)经营状况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3)在孵期间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建立的管理制度和团队名录册;
(4)其他证明材料;
(5)毕业企业申请毕业材料要求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季度报送,经核准后,准予毕业,迁离创客空间;
(6)创客空间授予毕业企业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