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叶创客空间孵化项目退出制度
学校对入驻枫叶创客空间的团队或个人实行考评制度,对依托枫叶创客空间开展创新创业取得突出成绩的创业项目给予奖励;对考评不达标的项目给予帮助指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令其退出创客空间。
1.入驻企业(项目)进驻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协议期满项目验收与预期一致,可办理延期手续。
2.入驻企业(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发放《退出通知书》,要求其退出枫叶创客空间:
(1)严重或屡次违反创客空间有关管理规定者;
(2)半年内未开展相关工作的或私自转租给其他经营者;
(3)从事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者;
(4)教师创新创业项目连续2年考核不达标;
(5)对未按规定使用资助资金的,将收回资助资金,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6)其他等不适宜在创客空间继续进行者。
3.入驻企业(项目)因故不能履行协议,可提前终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