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叶创客空间孵化项目申请入驻条件及流程
一、入驻条件
1.创办企业法人(或项目团队负责人)原则上须为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专职教师,并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
2.创办企业法人(或项目团队负责人)以及主要成员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并取得家长同意。
3.创办企业项目不得与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且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最好能够与所学或所教授专业结合。在同等条件下,项目方向是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符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导向;或符合大连市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或校级以上创业大赛获奖团队及项目优先考虑,女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考虑。
4.创办企业项目方向或经营范围
(1)经营服务地方经济的产品或服务;
(2)与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
(3)教师组织成立的“大师工作室”;
(4)特色社团创业项目。
二、申请流程
1.申请进入枫叶创客空间的创业者或项目团队向创业就业办递交《枫叶创客空间申报表》和《创业(商业)策划书》。
2.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由创业就业办人员负责组织联络相关评审专家(一般为奇数5人或7人),听取申请人的汇报并进行项目答辩,最终形成评审意见。
3.申请批准后,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