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个人独资企业需提供的证件
(1)到“工商”窗口领取并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地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协议)。
(4)《房屋租赁合同》。
(5)本人身份证及照片(2张)
2.办理合伙企业需提供的证件
(1)到“工商”窗口领取并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地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协议)。
(4)《房屋租赁合同》。
(5)《出资权属证明》。
(6)《合同人履历表》。
(7)《执行合伙人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
(8)《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9)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及照片(2张)
3.办理税务登记所需材料
(1)工商企业开业核准登记通知书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4)会计人员会计证及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及复印件。
(6)房屋租赁合同(租房)或房屋产权证(自有)及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